山亭抵押担保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08-17 01:49:17 来源:公司

从我们开始订立合同,一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这段期间其实都是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因合同带来的风险,需要注意一旦产生了合同风险的话,多数情况下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免责条款的目的在于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从免责条款的目的出发,可以把免责条款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标准合同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二是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一出售,恕不退换”。严格地说,限制和免除责任的条款还是有区别的: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比限责条款的有效条件要求更为严格。

当转让合同出现无效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出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律师就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建议,在对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制止对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促进双方就争议内容谈判解决,确保合约能顺利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免责条款必须在责任发生前约定。当事人约定责任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减轻或免除责任,则与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二者兼而有之,但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赔偿。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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